不孕不育是个临床的疑难杂症,病因复杂,理论上只有
卵巢衰竭;
无精症;
双侧输卵管缺失或无子宫,是绝对的不孕不育病因,其它的原因都是相对。
卫生主管部门颁布的行业标准,将不孕不育的病因分为男性、女性(包括排卵障碍和盆腔因素)、不明原因不孕三大类四项原因。
按照现有的国内外标准,一对夫妇同居一年以上,有正常的性生活,还是不能怀孕,就叫做不孕不育症了。
不孕不育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许多原因是不确定的。理论上只有三个原因是绝对的不孕不育病因:
卵巢衰竭;
无精症;
双侧输卵管缺失或无子宫,其它的原因都是相对的,也就是说不敢百分百的肯定为什么不能怀孕。
不孕的状态常常是一个动态过程,一对育龄夫妇如果有正常的性生活而不避孕,第一年约有86%能自然怀孕,第二年累计增加到92%,第三年累计增加到95%。如果将一年定为不孕不育症的标准,还有约10%的“不孕”夫妇有机会自然怀孕的,医生可不能“贪天之功”呀。
对那些相对性的不孕不育病因,目前我们还没有特别精准的检查方法来确定。例如,多囊卵巢综合征的患者,表现为稀发排卵和持续性无排卵,但是偶然也可有自发排卵而怀孕;卵巢功能减退的女性偶然一次机会也可能“中彩”;少弱精症的男性,偶然很少的精子也会遇到卵子而受精;似是而非的输卵管不通或通而不畅者更难料定受孕机遇。有的检测,例如抗精子抗体、支原体、性交后试验等检查,与怀孕的结局没有证据相关,不能作为独立的、一线的筛查指标和诊断标准。
我国卫生部颁布的行业标准,将不孕不育的病因划分为三个类别四项病因,利于我们在临床上规范而客观地咨询和帮助不孕不育夫妇。标准分类为:女方病因,包括排卵障碍和盆腔因素;男方病因;不明原因。多项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女方病因占40%~55%,男方病因占25%~40%,双方共同因素约占20%,不明原因约占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