胚胎期(器官形成期)
此阶段为高度敏感期,受精后14~56天,即停经后28~70天。
此阶段细胞分化迅速,胚胎各器官处于发育、形成阶段。如果受到有害药物作用,细胞不易分化代偿修复,极易发生形态上的异常,可出现严重的结构畸形。
不同系统和器官的形成和发育不完全同步,大多数器官对致畸作用有特殊敏感期:
中枢系统于受孕15~25天
心脏于受孕20~40天
四肢于受孕24~46天
此阶造成的影响是重要的先天异常,例如无肢胎儿(没胳膊没腿)。
比如,20世纪50至60年代初期在全世界广泛使用的沙利度胺(反应停),能够有效地阻止女性怀孕早期的呕吐,但也妨碍了孕妇对胎儿的血液供应。因此,该药物在当时造成了大量“海豹畸形婴儿”出生。
胎儿期(器官形成已结束)
此阶段是从妊娠56~58天开始,直至分娩。
妊娠3个月后,大部分的器官已经形成,致畸的药物对多数器官影响较弱,造成畸形的可能性相对较小。但对于需要较长时间分化、发育完善的器官(生殖器官、中枢系统等)可产生影响,如耳聋、失明、智力低下等中枢神经系统的损害。
此阶段的胎儿“硬件”大部分已经发育成熟,受到的影响较小,大多出现功能缺陷以及微小的异常。
因此对于服药后发现怀孕时,不要过度惊慌,药物对胎儿的影响需要根据用药时间、胎龄、药物性质等多方面综合因素进行评估。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出生缺陷问题,药物并不是主要原因,结构畸形和功能缺陷往往还包含人类自身的基因缺陷、外界环境因素以及未知因素等众多因素共同造成的结果。
例如我家里的长辈,两个舅舅是色盲,但是两个姨和我妈都没有这方面的缺陷。
很多出生缺陷的原因是说不清楚的,更多的可能还是基因问题和环境因素共同引起的。因此任何人都不能保证孩子出生百分百的没有问题,只能通过各项检查来适当的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