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尽管商业助孕在1997年被泰国医学委员会禁止,但直到2014年,泰国司法机构才决定推进助孕领域的立法,以规范助孕制度,因为一些涉及助孕的案件接连曝光。
第一次曝光是震惊世界的“宝贝奶奶”案。一对澳大利亚夫妇抛弃了他们被诊断患有唐氏综合症的儿子,把他们没有生病的双胞胎妹妹带回家。同年,日本的Mitsutoki Shigeta案被曝光。
24岁的Shigeta是一位亿万富翁的儿子,他在助孕上花费了50多万美元,并有16个助孕子女。泰国,曾经的“亚洲子宫”,现在正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活动。
根据新法律,只有已婚的泰国夫妇或与泰国伴侣结婚至少三年的夫妇才能寻求助孕,禁止商业助孕。任何发现雇佣助孕母亲的人将面临长达10年的监禁。美国:助孕法因州而异。
正如每个国家的助孕法规在年龄、性取向、婚姻状况和商业助孕方面有所不同一样,美国每个州的法律法规也是如此。一些不能在自己的州进行助孕的美国人可以在允许助孕的州进行助孕。一些州禁止助孕。
根据印第安纳州的法律,尽管法院可以在孩子出生前判决孩子的监护权,助孕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也不可执行。在纽约州,助孕合同的任何一方都必须承担高达1万美元的费用。如果中介或律师提供相关合同,他将第一次被罚款,第二次被判重罪。 同样,在密歇根州,任何参与代理合同的人都将被罚款5万美元,并被监禁5年。
华盛顿等美国一些州允许免费助孕,但商业助孕没有法律效力。根据内布拉斯加州的法律,“助孕出生合同是无效和不可执行的。”这项规定适用于商业助孕协议,助孕母亲因帮助他人怀孕而获得报酬。加州有非常有利的助孕法律环境。卡尔弗特诉约翰逊(1993年)和布赞卡诉布赞卡(1998年)这两个著名的案例,使加州第一次确立并强化了其对助孕中亲子关系认定的态度。
如果法庭文件准备充分,在孩子出生前,未来的父母在法律上可以被视为孩子的亲生父母。英国家庭法律师协会的律师尼古拉·斯科特说,她公司大约25%的客户选择去美国,通常是出于安全原因。美国有着悠久的助孕历史,父母们知道许多州都有相应的助孕法律和完善的程序,尤其是加州,在那里,准父母们对助孕更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