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产子,是不是对社会、家庭、自我的不负责任?这里有一个非常敏感的关键点:
高龄产子,是意外自然受孕?还是高龄产妇与医生的共谋?
如果是65岁以上的老人,与医生共谋,又是在产妇身体基础很差,经济情况很差,子女反对的情况下,冒险产子,将会招致的舆论压力,是巨大的
欧洲有过类似的案例,高龄产妇68岁,未婚,没有钱,没有家庭,没有抚养能力,但医生还是帮助她,通过科技手段,成功怀孕,最后因为各种原因和纠纷,最终医生被判刑
当然,这个网传的案例中,我最差异的是,没有钱,那么她的精子是哪里来的?也就是说,存在着一个捐精者?
我身边有好几个,爸妈四十多岁离婚,过几年,原生家庭的孩子30岁不到,爸妈再婚家庭又生了个弟弟或者妹妹
也就是说,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18岁的时候,很有可能亲生父母已经去世了,大概68左右
那么这个18岁的孩子,将由谁来抚养呢?
法律是否会把这个18岁的孩子,指认给他40岁左右同父异母的姐姐来抚养呢?
更细思极恐的是,如果他18岁时,他同父异母的姐姐,像我一样,是个独立凉薄爱美的自私鬼,而原生家庭父母关系,又不好,那这个孩子的未来,谁将为他负责?
我认识的最老的新手爸爸,70岁但人家有年轻的太太和一辈子都花不完的财产即便是爸爸去世,也有写着孩子名字的基金
这算不算一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