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人们对婚前性生活的态度似乎呈开放趋势。
虽然「婚前不可以有性生活」这样的观点已被一部分人认为是「古板」「封建」的发言,但仍然有不少人认为,婚前性行为是不利于婚后幸福生活的。
那实际上到底怎么样呢?
1994年,美国第一次做了认真、严谨的性行为研究。在芝加哥大学进行的大规模且备受推崇的「国家健康和社会生活调查」中发现,婚前性行为与离婚风险增加存在显著联系。而且不管男女,克制的婚前性行为,都会更有利于婚姻的稳定。
2002年,在一项关于影响婚姻稳定性因素的研究中,社会学家Heaton研究了婚前性经历、婚前生育、同居和与不同宗教信仰的人结婚,与离婚风险的关系。他的结论显示,婚前开始性活动的人,离婚率要高得多。
2011年,爱荷华大学的Paik教授进行了一项研究,结果表明,青少年性行为和婚前性行为,都关乎于往后的婚姻生活幸福。Paik还发现,在青少年时期就有过性行为的女性,其离婚的风险是成年后才有过性经历的女性的两倍。
看到这里,特蕾莎插一嘴:别的都好说,但过早开始性生活,对青少年的身体大有危害,大家一定要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