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讲,冷冻的胚胎在液氮中是可以无限期保存的。关于冷冻胚胎的时限,欧美等一些国家建议不超过5年。我国台湾地区规定, 胚胎冷冻保存时限不得超过10年。
我国目前没有相关立法和明确规定,参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和法规,中华医学会生殖医学分会关于冷冻胚胎的专家共识中指出:冻存胚胎尽可能在5年之内使用,拟再生育的夫妇最长保存和临床使用期限不要超过10年。
迄今为止, 全世界报道冻胚移植活产的冷冻胚胎保存时间最长为25年,并且胚胎冷冻保存时间超过10年以上的活产均为个案报道,目前仍缺少大样本的研究阐明这类经过长期极限冷冻胚胎保存时间的着床率、妊娠率、以及胎儿的出生缺陷率。
因此, 长期胚胎冷冻保存时间对子代安全性的影响尚不清楚。
此外,考虑到高龄孕妇自身的健康风险,以及高龄孕妇高发的妊娠并发症,如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期糖尿病等,因此对于有生育计划的夫妇,建议尽早移植剩余胚胎。
目前来说,胚胎冷冻是一种安全有效的生育力保存手段,并不影响试管婴儿的成功率及其后代的出生缺陷率。随着国家生育政策的变化,以及长期保存带来的一些不确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