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从来不是生活的救世主,伴侣也不是一生的避风港,婚姻是搭伙过日子,在“等价性原则”上进行的价值交换,你是否过得幸福,不是来自婚姻,而是来自你自己。 近有个朋友闹离婚,她为了房子花了不少钱,离婚时却一分钱都没分着,又吃亏又怄气。
从这件事情上,我在思考,女生该如何避开结婚买房的坑呢?
按揭房的坑:如果男方付了首付,无论是哪方工资用来还贷,都可算作共同还贷,因为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如果离婚,女方是可以分到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和增值部分的一半。
注意坑来了:如果还贷是男方工资,但还贷账户用的却是他父母的,就不属于共同还贷,而变成了父母帮着还贷,即男方个人还贷了。万一离婚,女方关于房子部分的利益是一分钱也拿不到的。虽然用了夫妻的共同财产去还贷,但你是很难取证的。这个时候对你来说就非常不公平了,因为你拿出来做日常消费的那部分钱相当于打了水漂,一分也得不到补偿。
买房装修的坑。我上面提到的朋友就是这种情况,男方负责买房,女方的钱用来装修和买车。但是,装修的钱根本不算进房本里,你砸进去再多,房子也跟你没有半毛钱关系。哪天闹离婚,就跟我朋友一样的结果。别学哪些傻姑娘,把自己的钱全花在贬值的地方,结个婚把自己的青春和钱财都葬送了。
房本加名字的坑。如果男方说:“房子首付我给,你的钱用来装修,婚后房本加上你的名字。”那是不是可以避免上面的情况了呢?注意,这里有一个坑:婚前房子如果有贷款没还清,是没法加上女方名字的。等到贷款还清了再加上,怎么着也得10年20年后了。如果中间婚变,房子全部归男方,没你什么事儿。在结婚买房这件大事上如何保护自己,给大家几个实用建议:
非首付方工资用于还贷,首付方工资用于家庭生活,这样可以保障还贷的钱都是夫妻共同的。
确信还贷与你有关系,定期打出还贷流水并保存,这样就很清楚知道你在履行还房贷义务,自然在发生婚变时,你的权益就会得到保护。
后我想说的是:如果条件允许,婚前能买房就买,写自己的名字。万一离婚,双方都有房。如果条件不允许,你可以跟另一半商量婚后一起买房,房产证两人都加上,万一离婚可以根据份额来保护双方的财产。
咱们不吭别人,但也别坑了自己,感情没了,钱还在也是好的。所以在结婚买房这件大事上,一定要先保护好自己!